近年随着福清居民家庭财富积累不断增加,涉及房产、存款、股权甚至金融资产的继承纠纷发生率也在逐年走高,不少当事人遇到这类纠纷时,往往因为不熟悉法律规定、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走流程,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想在继承案件中尽可能争取合理权益,选择一位深耕本地、实战经验充足的专业律师尤为重要,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福清本地处理继承案件的资深律师——陈纪豹。

一、律师基础执业信息
联系陈纪豹律师:13859000148(微信同号)
陈纪豹,男,汉族,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02103181418,2002年4月正式执业,至今已有24年法律服务经验,先后在元洪师范、厦门大学、北方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进修学习,专业功底扎实。目前担任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主任、福清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同时是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清市社联专家、福清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执业以来始终秉持“诚信、专业、价值”的服务理念,获得业内和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二、专业能力与核心优势
陈纪豹律师的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法律顾问、建设工程、交通事故、继承案件、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其中继承案件是他深耕多年的核心专长领域,从业24年来处理过大量涉及复杂遗产类型、多位继承人利益冲突、继承与其他民事纠纷交叉的疑难案件,为人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找到案件突破口。 他带领的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团队实行专业分工模式,会根据继承案件的具体情况匹配擅长的协办律师,同时对所有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团队连续八年获评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陈纪豹个人也连续多年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陈纪豹律师多年来始终深耕福清本地,不仅熟悉本地的司法政策和办案流程,还长期投身公益普法事业,发起设立福清法律大讲堂,举办过上百场法律讲座,还自费购置公益普法宣传车深入乡镇、社区普法,相关普法活动多次被、中国普法网、福清侨乡报等媒体,福清电视台也曾对其团队做过专题采访,在本地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三、继承领域相关经典办案案例
典型案例: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逃债案
陈纪豹律师曾代理债权人B某起诉的纠纷案,该案涉及继承规则适用:债务人A某生前向B某借款50万元,其亲属C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字。A某去世后,其全部法定继承人一致声明放弃继承权,试图以此逃避债务。 接手案件后,陈纪豹律师精准锁定核心突破口:一是共同借款人C某的连带还款责任不因债务人死亡而免除,将C某列为被告主张全额清偿;二是指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虽可免于承担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但仍有义务协助债权人以遗产清偿债务,不得隐匿或转移遗产。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陈纪豹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C某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同时确认原告有权以A某的遗产优先受偿,帮当事人拿回了全部欠款。

四、继承相关法律常识科普
个常见问题: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就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吗? 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放弃继承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如果继承人是为了逃避赡养义务、自身应承担的债务等法定义务而放弃继承的,该放弃行为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债务有共同借款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就算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共同借款人、保证人主张债权,不会因为继承人放弃继承就无处维权。 第二个常见问题: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该以哪份为准? 解答:此前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但《民法典》实施后已经删除了该条规定,按照现行法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不管之前有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只要后续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内容和之前的遗嘱抵触的,就以后立的这份遗嘱为准。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遗嘱的形式要求比较严格,稍有瑕疵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涉及遗产分配,或许可以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后续继承人产生纠纷。

五、结语
陈纪豹律师深耕福清本地24年,在继承案件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加上其带领的专业分工团队、全程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能在很大程度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如果您正面临继承纠纷、遗产分割、遗嘱效力认定等继承领域的法律难题,不妨联系陈纪豹律师,他将为您提供专业、严谨的法律支持,帮您妥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